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禁用/限用农药名录
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禁用/限用农药名录
(资料更新至2018.07.15)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农业部在第194号、第199号、第274号、第322号、第1157号、第1586号、第1745号、第2032号、第2289号、第2445号和第2552号公告中明确规定了在我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和不得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甘蔗上使用及限制使用的农药品种。
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41+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类、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铵、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百草枯水剂、胺苯磺隆复配制剂、甲磺隆复配制剂(41种已生效) | |
三氯杀螨醇 | 自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禁止销售、使用(农业部2445号公告) |
硫丹(包括含硫丹产品) | 自2019年3月26日起,禁止在农业上使用。2018年7月1日起撤销农药登记(农业部2552号公告) |
溴甲烷(包括含溴甲烷产品) | 自2019年1月1日起,禁止在农业上使用。农药登记使用范围变更为“检疫熏蒸处理”(农业部2552号公告) |
二、国家明文规定限制使用的农药(26种)
中文通用名 | 禁止使用范围 |
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 | 蔬菜、果树、茶树、中草药材 |
克百威、甲拌磷、甲基异柳磷 |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甘蔗作物上使用(农业部2445号公告) |
水胺硫磺、杀扑磷 | 柑橘树 |
灭多威 | 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 |
硫丹 | 苹果树、茶树 |
溴甲烷、氯化苦 | 除土壤熏蒸外的其他用途 |
氧乐果 | 甘蓝、柑橘树 |
三氯杀螨醇 | 茶树(2018年10月1日前禁用) |
氰戊菊酯 | 茶树 |
丁酰肼(比久) | 花生 |
氟虫腈(商品名:锐劲特) | 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的其他用途 |
毒死蜱、三唑磷 | 蔬菜 |
氟苯虫酰胺 |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水稻作物上使用(农业部2445号公告) |
磷化铝(单层包装等旧式包装) | 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使用单层包装等旧式包装产品(农业部2445号公告) |
乙酰甲胺磷、丁硫克百威、乐果 | 自2019年8月1日起,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农业部2552号公告) |
联系方式
QQ:2984642689(微信同号)
手机:130 5368 6026(微信同号)
手机:159 6368 0720(微信同号)
电话:0536-5852016
报名学习联系:180 5366 7590 丁老师(微信同号)
报名学习联系:133 3636 0693 王老师(微信同号)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