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寿光市设施蔬菜“两改”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引导群众调整种植结构,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设施蔬菜 “两改”(旧棚改新棚、大田改大棚)扶持政策。
一、补助对象:
对占地面积100亩以上,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的成方连片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给予补助。
二、补助标准:
1、对三号路以南区域,100亩以上(含100亩)、200亩以下(不含200亩)的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3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200亩以上(含200亩)的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5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2、以营里镇区为东西分界基点,东部以新海路(原辛沙路)为界,西部以营里镇区纬度(北纬37°03′49″ )为界,以南至三号路区域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8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200亩以上(含200亩)的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10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3、以营里镇区为东西分界基点,东部以新海路(原辛沙路)为界,西部以营里镇区纬度(北纬37°03′49″ )为界,以北区域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13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对200亩以上(含200亩)的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按照实际占地亩数÷100亩×15万元的标准,对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
三、认定程序:
1、新建改建设施蔬菜生产区施工前,项目所在镇街区向市“两改”工作考核认定小组(见附件)提出项目补助申请,出具带经纬度坐标的项目区域规划图,说明项目具体位置、建设内容、投资等情况,市考核认定小组收到申请后,对项目面积组织第三方机构到项目现场进行认定。
2、项目建设过程中,市考核认定小组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抽查,确保项目真实性。
3、项目建成后,所在镇街区向市考核认定小组提出评审申请,并说明项目实际占地亩数及建设内容,市考核认定小组自今年10月下旬开始,组织第三方机构到已建项目现场进行评审认定。其中,对新建、改建大棚生产区内含有旧棚的,新棚面积占比在80%以下的项目不予认定。
4、评审完成后,农业部门按照第三方机构核定的面积,确定补助资金数额,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财政部门根据市政府批复,将资金拨付到所在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学习内容: 蔬菜大棚种植技术 蔬菜苗期定植与管理 病虫害防治 大棚的选择与建造 园区规划运营 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
理论加实践学习,不限时间免费实践 手把手培训 老师终身免费指导。
培训地址:山东省寿光市三元朱村
乘车路线:乘飞机可到济南、青岛、潍坊,乘火车可在潍坊站或青州站下车,再转乘汽车到寿光, 有专人接站。
在线接待:李老师 13053686026(微信同号)
电话:0536-5852016
QQ:2984642689 微信同号
网址:www.haowenshi.com
报名学习联系:180 5366 7590 丁老师(微信同号)
报名学习联系:133 3636 0693 王老师(微信同号)
End.